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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一公司四年内被环保局处罚20余次,罚金总额8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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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4 09:01·新黄河·发布于山东

近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文号为唐环罚决〔2024〕12-08号,执法单位系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西分局,被处罚企业为唐山友利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利焦化),处罚金额33万元。新黄河记者梳理发现,据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数据显示,2021年1月8日至今,友利焦化被环保部门处罚总计20余次,处罚总金额高达861万元。
唐环罚决〔2024〕12-08号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根据上级交办,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西分局于2024年3月23日对友利焦化超标排放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现已查明,友利焦化单烟尘S推焦干熄焦地面除尘站出口二氧化硫22日16时排放浓度51.872,排放标准30,超标0.729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西分局认为友利焦化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有关事实有《调查询问录》《现场勘验笔录》等证据证明,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西分局已告知友利焦化有陈述申辩权,申请听证权,友利焦化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未申请听证,视为放弃两项权利。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西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和《唐山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的规定,决定对友利焦化作出罚款叁拾叁万元整的处罚。
据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数据显示,2021年1月8日至今,友利焦化被环保部门处罚总计20余次,处罚总金额高达861万元。其中,唐山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显示,2021年4月25日,唐山友利焦化有限公司擅自篡改、伪造自行监测数据案被罚100万元,处罚文号为唐环罚字〔2021〕12-53号,处罚机关为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西分局。
2021年5月13日,唐山友利焦化有限公司未按照重污染天气二级响应要求落实停限产措施被罚100万元,处罚文号为唐环罚字〔2021〕12-34号,处罚机关为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西分局。
天眼查App显示,唐山友利焦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唐山金信新能源成员,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是一家以从事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为主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褚庆东,企业注册资本6009.17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6009.17万元人民币。
记者:张焱辉 编辑:周全 校对: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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